为了加强机关廉政建设,规范接待行为,本着勤俭节约、紧缩开支的原则,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现对局机关接待用餐、住宿沐浴、礼品赠送等作如下规定:
一、关于餐饮消费
(一)原则:因工作需要安排用餐时必须贯彻从简、节约、对口接待,谁分工谁负责的原则,减少和杜绝浪费。
(二)程序:凡处室接待用餐必须先填写《用餐通知单》,报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。特殊情况不能填写《用餐通知单》时,须经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,用餐后由接待处室及时补办手续。因工作需要须在外地用餐,原则上要事先向局长报告,经同意后安排。
(三)标准:县(市)一般工作人员中、晚餐标准每人25元;外来宾客及县(市)体育局长中、晚餐标准每人40元,工作餐标准每人25元;早餐每人上10元。特殊情况需超标时,报局长批准后办理。中午用餐(除外来宾客)不安排酒水。用餐标准确定后,如有超标准用餐的,超出部分的费用由经办人自付。
(四)接待:接待用餐按照对口接待、分工负责,谁分管谁接待,谁分管谁陪餐的原则,尽量减少陪餐人员。接待用酒水,原则上以地产酒水为主。会议接待必须事先编造预算报局长同意,标准严格按财政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五)结帐:接待用餐结帐由有关酒店凭通知单、发票、菜单(三单齐全),并注明经办人、证明人,报分管局长审批后,每月底和下月初到办公室统一结算。业务处室有包干经费的原则上在包干经费中列支。
(六)纪律:严禁用公款招待亲朋好友,不得在用餐处擅自拿烟、酒、菜肴,更不得索要回扣、好处费,一经发现按党纪、政纪有关规定处理。
二、关于沐浴及娱乐消费
(一)接待程序:凡来人接待确需安排沐浴或娱乐消费的,由接待处室填写通知单,经分管局长同意后,报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。
(二)服务项目:严格控制服务项目,客人沐浴消费原则上不安排泰式、美式等按摩,仅限中式。陪同人员不得按摩,仅限一项小服务。
(三)费用结算:沐浴及娱乐消费由专人签单,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签单,否则,费用由签单人支付。
三、关于小礼品赠送
(一)原则与程序:局召开的所有会议一律不发纪念品,对外交往的过程中,确需赠送礼品由各处室提出意见,分管局长同意后,报局长批准。
(二)购置与审批:礼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,建立进出库明细帐。礼品发票由局长“一支笔”审批。
四、关于来客住宿安排
(一)安排: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人需住宿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。
(二)结算:来客住宿一般由客人按我局与有关宾馆的协议价结算,确需我局结算的由局长批准,接待宾馆凭《住宿通知单》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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