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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运动员省级新注册及骨龄审查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08年运动员省级新注册
及骨龄审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区体育(文体)局,市体校,各相关学校:
根据《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业余运动员骨龄审查工作的通知》(〔2008〕6号)文件要求,昨天接省局通知,我市2008年省新注册运动员骨龄审查、照片拍摄、指纹验证工作定于
一、各单位骨龄审查时间安排表:
|
序号 |
单 位 |
人 数 |
时 间 |
备 注 |
|
1 |
市体校 |
85 |
9:00-10:30 |
拍摄按此时间进行,如果有变更,此顺序不变。 |
|
2 |
江都市 |
39 |
10:30-11:00 |
|
|
3 |
仪征市 |
67 |
11:00-12:00 |
|
|
4 |
宝应县 |
84 |
13:30-15:00 |
|
|
5 |
高邮市 |
29 |
15:00-15:30 |
|
|
6 |
邗江区 |
87 |
15:30-16:50 |
|
|
7 |
广陵区 |
46 |
16:50-17:30 |
|
|
8 |
市 直 |
23 |
17:30-17:50 |
二、任何参与拍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,听从统一指挥。
三、各单位必须有专人带队,在规定的时间组织运动员提前30分钟到市体校报到,报到时交骨龄拍摄费15元/每人(省局规定)。
四、运动员家长不得接近工作现场。各单位报到后在指定的地点等候,不得在工作现场随意走动,拍摄时由工作人员和各单位领队将运动员整队,按顺序带到指定地点进行拍摄。
五、拍摄骨龄运动员年龄段为:男1990年3月以后出生的,女1991年3月以后出生的。
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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