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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2008年扬州市健美二级裁判员培训通知
关于举行2008年扬州市健美二级裁判员
培训暨晋级考试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加强和提高我市健美裁判业务水平,促进我市健美运动健康顺利发展,经研究,将于2008年扬州市第七届全民健身体育节健美比赛期间,进行我市健美二级裁判培训暨晋级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08年7月 10日—12日,地点:宝应县体育馆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热爱体育事业,热心健美裁判工作,思想作风正派。
(二)具有一定健美健身工作经验,男性在60岁以下,身高在170厘米以上;女性在50岁以下,身高在155厘米以上。
(三)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、身体健康、五官端正。
(四)取得健美三级裁判资格一年以上的。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理论考试:2002年《健美竞赛规则、裁判法》,占总分60%。
(二)实践考试:现场评分,占总分40%。
(三)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为合格。
四、名额
各单位根据报考条件,可推荐3名人员参加考试。
五、报名
参加人员需填写《裁判员报名表》,准备二寸免冠照片2张,于7月7 日前寄到扬州市体育局竞训处(扬州市友谊路18号;邮编:225002,电话:13905272888,联系人:石弘)。
六、费用
参加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(含资料费)。
七、报到时间及注意事项
(一)考试人员必须于2008年7月10日到宝应县大地健身中心报到(地点:宝应县叶挺路12号大地健身中心,联系人:汪军,电话:0514-88110488)。
(二)报考人员的着装按《2002年健美竞赛规则裁判法》要求自备(藏青色西服,白色或浅蓝色衬衫,灰色长裤(裙)、黑色皮鞋)。
八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(附报名表)。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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